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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
已于2020年10月21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注册阶段,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推进中,为保证监事会
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应延期。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继续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与
职责,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
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连选可连任。

    二、监事会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现任监事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8 日 17:00 前以本公告载明
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
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
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相关情况,
并提示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3 月 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
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煜堃

   2、电话:0755-27948546

   3、传真:0755-27948417

   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 2-1 号易瑞生物

   5、邮编:518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附件: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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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对应类别前打“”)




   个人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主要社会关系、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页)




  其他说明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如适用)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

                    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