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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2021-04-29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监事所承担的
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包括
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三、原则

    1、董事年度薪酬的标准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
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2、董事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防止短期行为,
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

    四、组织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
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董事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发放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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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董事的年度薪酬规定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主持公司董事会工作,在公司领取薪
酬,薪酬标准为:考核系数(0.5~3)*60 万元/年(税前),考核系数根据公司整
体情况确定;

    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
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
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6 万元
/年(税前)。

    (二)监事的年度薪酬规定如下:

    1、公司监事,若其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
位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监事薪酬;

    2、公司监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和津贴;

    六、制订与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
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批。

    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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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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