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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10-16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深
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邮件及当面反馈的
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所有拟激励对象均
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
形。
    5、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