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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
范了风险,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内容完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
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
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
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滚存余额不得超过总额度。

    六、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的薪酬发放进行
了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制度的薪酬和与有关
绩效管理规定,与公司 2021 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何祚文、向军俭、ZHANG HUA-T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