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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0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基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同时有助于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及资源,拓展公司投资渠道,
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付辉先生、陈智英女士、池雅琴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
况,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公司付辉先生、陈智英女士、池雅琴女士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何祚文、向军俭、ZHANG HUA-T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