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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易瑞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
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
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上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
出,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何祚文、向军俭、ZHANG HUA-T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