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和收购参股公司 1%股权的议 案 公司本次放弃至秦仪器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 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宜的审 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何祚文、向军俭、ZHANG HUA-T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