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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股票代码 3009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鸿斌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前昌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2022 年 10 月 28 日,易瑞生物公
                                                 告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 1-9 月,易瑞生物实现营业收入
                                                 57,209.46 万元,同比增长 32.7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36.48 万元,同比下降 24.1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净利润 13,376.90 万元,同比下降
                                                 24.85%。2022 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1
                        项目                             工作内容
                                            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999.75 万
                                            元;且关键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
                                            涨,第三季度部分体外诊断产品毛利
                                            下滑,对易瑞生物的利润有较大影
                                            响。
                                                 2023 年 1 月 6 日,易瑞生物公告
                                            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易瑞生物
                                            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1,000 万元–15,000 万
                                            元 , 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53.49%-36.58%;预计 2022 年度实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500
                                            万元–13,500 万元,约比上年同期下
                                            降 55.54%-36.83%。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公司治理及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
                                            培训。

                                        2
                       项目                                  工作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3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鸿斌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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