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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7-26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不超过 7 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据池、资产池等
业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同意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币 15,250
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亿伍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93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