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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
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震林先
生、洪瑞娣女士、梁鹤先生、张刚林先生、董维先生、芮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秦珂女士、
贝洪俊女士、尤挺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贝洪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秦珂女士、贝洪俊女士、尤挺辉先生均已取得了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待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蒋震林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创办公司前身宁波震大钢针制造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震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38,600 股,间接通
过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330,441 股,合计持有公
司 29,669,041 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洪瑞娣女士系夫妻关
系,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2、洪瑞娣女士,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于宁
波震大钢针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瑞娣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13,184,200 股,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蒋震林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梁鹤先生,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成都宏明电子器材厂技术员、模具设计师,深圳龙华富士康冲
模二厂模具工程师,深圳宝安东江模具厂产品设计师,双林集团冲模厂模具工程
师。2002 加入宁波震裕模具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副总经
理。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常州范斯特震裕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鹤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753,809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张刚林先生,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曾任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员、冲压工艺员、冲压工艺室主任、
冲压分厂副厂长,青岛盛和达电机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模具事业部总
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EVBC 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
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刚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宁波聚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413,048 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5、董维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工商银行天津开发区分行部门经理,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烟台泰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9 月至今,任天津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6 年 9
月至今,任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天津盛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6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林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委派代表;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天津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2015 年 1 月至今,任烟台泰达生物及新医药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委派代表;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湖北宜景常弘科技有限公
司委派代表;2018 年 1 月至今,任天津泰达恒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天津恒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委派代表;2016 年 9 月 2019 年
4 月,任天津弘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0 年 6 至今,任
西藏华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西藏
鼎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泰达天
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201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芮鹏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历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
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
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尚融(宁波)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份持有本公司 2,767 股份,其在尚融(宁波)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和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尚融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里担任董事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秦珂女士,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6 年 8 月至今,历任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主管、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 秘
书长、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2012 年 11 月至今,任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2017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合力
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中模云(宁波)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
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珂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贝洪俊女士,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曾在齐齐哈尔大学、浙江万里学院任教。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
担任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2014 年 8 月
至今,任宁波财经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教授;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宁波市海曙甬
勤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
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洪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尤挺辉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执业律师。曾任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
(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 年 8 月
今,任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权益合伙人;2017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东
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挺辉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