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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震裕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尚清                    联系电话:021-60876732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佳夏                    联系电话:021-6087673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佳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3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公司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三)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四)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
                                          √
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
                                          √
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        √
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
                                          √
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        √
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
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
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        √
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二)查阅公司制定的各
项内控制度;(三)查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
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
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
                                      √
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
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
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    √
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
                                      √
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    √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    √
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    √
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
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    √
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看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文件;(二)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及相关文件,并与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内容对比;(三)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    √
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
                                     √
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
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
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
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
                                     √
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
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二)查阅公司财务系统内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有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的记录;(三)查阅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四)
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   √
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
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   √
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
                                     √
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
                                                                        √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
                                                                        √
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
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
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询问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取得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凭据及合理性;(四)查阅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五)查阅公司内部制定的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
                                     √
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
                                                √
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   √
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
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
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              √
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
                                     √
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阅、复核公司在深
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三)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与
公司进行对比。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
                                     √
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阅公司及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二)查阅公司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三)查阅公司分红方案;
(四)查阅公司财务系统中大额资金往来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
                                     √
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
                                                                        √
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
                                     √
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
                                     √
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
                                      √
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公司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400 万
元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3 日(中秋假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获取收益 0.55
万元。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在后续过程中严格遵守《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规定,不得出现前述情况。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不规范的情形,票据未到期前进行置换金额合计 1,265.80
万元;“企业技术发中心项目”中存在不属于招聘研发人员相关的招聘管理费 463.76 万元、
“年产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中存在宿舍房租和宿舍家居用品共计 40.1 万元
不应纳入员工福利费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时,所置换的资金中包含尚未
到期的厂房租赁费 56.76 万元。针对前述不合规行为,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首先组织各事
业部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募集资金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不规范行为,公司已就票据置换
的节点、金额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在《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进行了修订;明确公司将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上述款项从基本账户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田尚清                 刘佳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