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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震林、洪瑞娣夫妇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1.03%股份,因此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
 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在董事
 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7BJUFX0G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21-10-18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望海工业园区2幢
法定代表人          蒋震林
股东                蒋震林100%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蒋震林

    震裕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蒋震林先生、
洪瑞娣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1.52%和 14.16%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5.68%;蒋震林先生控制的聚信投资持有公司 5.35%股份;因此,蒋震林先生、
洪瑞娣女士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1.03%表决权的股份。
    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为夫妻关系,蒋震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洪瑞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因此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蒋震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226196711******。蒋震林先生 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4 年创办公司前身宁波震大钢针制造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宁德震裕执行董
事、总经理。蒋震林先生具有二十余年模具设计制造经验,曾任宁海县第九届政
协常务委员,现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浙
江省模具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是“一种定子铁芯及形成该定子铁芯的带状层叠体”
等多项专利第一发明人。
    洪瑞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226196907******。洪瑞娣女士 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于宁波震大钢针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3 月 23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63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 93,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82.45 元/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 易协 议的 主要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同 日在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
公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公告》等公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实际控制人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分别直接持
有公司 31.52%和 14.16%股份,蒋震林先生控制的聚信投资持有公司 5.35%股份,
因此,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1.03%
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82.45 元/股,蒋
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将认购本次发
行的 80,000.00 万元,其中蒋震林认购 32,000.00 万元,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认购 48,000.00 万元。本次发行成功后,实际控制人蒋震林、洪瑞娣夫妇直接及
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将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5.65%,持股比例进一步提
高,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另一方面充分体现实际控制人蒋震林、
洪瑞娣夫妇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2、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发展,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需求
持续增长,使得公司规模快速扩大。受制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行业经营模式,
下游客户账期一般大于上游供应商(如铝材、钢材等大宗商品供应商)的账期,
形成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公司在快速扩张期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要
求较高。
    随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到位后提升日
常经营活动现金周转,一方面有利于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市场份额的增长,
另一方面也将有助于公司目前在建项目实施,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3、优化资本结构,巩固行业地位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将显著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
务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大幅增强,有助于夯实公司在产
业布局、长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基础,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
动资金压力,为深化业务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巩固行业地位创造良好条件。

     (二)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蒋震林,实际控制人均为蒋震林、
洪瑞娣。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蒋震林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主要系在公司任职领
薪。2020 年和 2021 年,蒋震林在公司的领薪情况为 128.38 万元和 160.61 万元。
    蒋震林、洪瑞娣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被担保                                              担保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方                                                已经履行
                                                                            完毕
                                          2021 年 9 月 13    2022 年 9 月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50,000,000.00                                      否
                                               日               13 日
                                         2021 年 11 月 8     2022 年 11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30,000,000.00                                      否
                                               日              月8日
                                        2020 年 05 月 20     2021 年 03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12 日

                                          2020 年 05 月 26   2021 年 03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12 日

                                          2020 年 11 月 25   2021 年 03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12 日

                                          2020 年 06 月 24   2021 年 06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25,000,000.00
                                          日                 月 23 日

                                          2020 年 06 月 28   2021 年 06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25,000,000.00
                                          日                 月 27 日

                                          2020 年 06 月 17   2021 年 06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60,000,000.00
                                          日                 月 16 日

                                          2020 年 07 月 28   2021 年 05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20 日

                                          2020 年 07 月 29   2021 年 05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20 日

                                          2020 年 12 月 15   2021 年 12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20,000,000.00
                                          日                 月 14 日

                                          2020 年 03 月 30   2021 年 03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30,000,000.00
                                          日                 月 29 日

                                          2020 年 12 月 10   2021 年 09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10,000,000.00
                                          日                 月 20 日

                                          2020 年 03 月 27   2021 年 03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8,000,000.00
                                          日                 月 26 日

                                          2020 年 04 月 29   2021 年 04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9,000,000.00
                                          日                 月 28 日

                                          2020 年 09 月 07   2021 年 09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50,000,000.00
                                          日                 月 07 日

                                          2020 年 12 月 17   2021 年 12     是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20,000,000.00
                                          日                 月 17 日
                                             2020 年 12 月 21   2021 年 12
蒋震林、洪瑞娣      本公司   20,000,000.00                                   是
                                             日                 月 21 日

       除上述领薪和关联担保外,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及其控制的宁波震
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以及公司拟与蒋震林先生及
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及其控制的宁波震
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蒋震林、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