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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版)的专项意见2022-05-07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版)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版)》发表以下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次编制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版)》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

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

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

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版)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贝洪俊




     尤挺辉




     秦   珂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