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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年产 4,940 万件新能
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因此,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51.30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4 号)同意注册,震裕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47.7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 年 3 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及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
金额为 52,761,091.92 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3320020910120100060756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   宁波震裕科技                                           16,484,691.51
                                           宁海支行
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宁波   574903796410701             28,325.86
                                           宁海支行
                            宁波震裕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
电机铁芯精密多工位级进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39753001040026400        22,760,682.97
模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宁海西店支行
                            苏州范斯特机
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械科技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
                                                          33150199543600002288           已注销
万件项目                    司募集资金专   宁海支行
                            户
                            宁德震裕汽车   兴业银行股份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   385020100100169710             已注销
锂电池壳体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宁海支行
                            宁波震裕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   385020100100169580       13,487,391.58
                            募集资金专户   宁海支行
                            宁波震裕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   385020100100169601             已注销
                            募集资金帐户   宁海支行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2.6.27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电机铁芯精密多工位级进模扩建项
   1                                                 8,891.68             6,165.58            3,962.62
           目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
   2       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         32,286.48            32,286.48          30,774.15
           项目

           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万件项
   3                                                 13,493.39            13,493.39          13,493.39
           目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
   4                                                 3,262.31             3,262.31            3,262.31
           体项目

   5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410.32             2,410.32            1,087.59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2,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344.18            59,618.09          54,580.06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入募集资      投入比                     银行存款      募集资金专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定可使用状
                                       金              例                         利息          户余额
                    额                                             态日期

年产 4,940 万件
新能源动力锂
电池顶盖及                                                       2021 年 5 月
                  32,286.48         30,774.15        95.32%                      138.98         1,651.30
2,550 万件动力                                                      31 日
锂电壳体生产
线项目

合计              32,286.48         30,774.15        95.32%           -          138.98         1,651.30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
项目建设中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在保证项目质量下
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形成了募集资金使用节余。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
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
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51.30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
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
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鉴于“年产 4,940 万件新能
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因此,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51.30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已满足
结项条件并已结项,相关结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的内容
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