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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13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16 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
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
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
币 2,818.25 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7,683.00 万元(前次为子公司苏
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2 亿元为预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7,683.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壹拾捌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陆角捌分
    6、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
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7,68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