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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9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16 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
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
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度人民币 27,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738.23
万元,本次担保后,对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738.23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
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7,556.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