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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裕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1-1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震裕科技

股票代码:3009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望海工业园区 2 幢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望海工业园区 2 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蒋震林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洪瑞娣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获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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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震裕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蒋震林、洪瑞娣

震裕新能源                 指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蒋震林通过认购向特定对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9,702,850 股,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45.68%增加至 50.81%

本报告书                   指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蒋震林、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宁波震裕科技股
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指   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指
本次发行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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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7BJUFX0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蒋震林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长期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望海工业园区 2 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蒋震林
姓名                蒋震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226196711******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过着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在其他公司任
                 是
职
是 否 存 在 《公 司
法》第一百四十八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年是否有证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 否
录的情形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洪瑞娣
姓名             洪瑞娣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226196907******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过着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在其他公司任
                 否
职

是 否 存 在 《公 司
法》第一百四十八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年是否有证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 否
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蒋震林与洪瑞娣系夫妻关系,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5.15%;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5.66%,其中蒋震林直接持有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综上所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过着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区的居留权

蒋震林      男    法定代表人   中国     宁波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震裕科技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蒋震林
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致使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震裕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702,8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2.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82.50 元。其
 中,震裕新能源认购 5,821,710 股、蒋震林认购 3,881,14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93,080,000 股增加至 102,782,850 股。信息披露
 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52,225,650 股,持股比例增加
 至 50.8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522,800 股,占总
 股本比例为 45.6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225,65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50.81%。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本的比例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5,821,710        5.66%

蒋震林                   人民币普通股    29,338,600        31.52%    33,219,740       32.32%

洪瑞娣                   人民币普通股    13,184,200        14.16%    13,184,200       12.83%

合计                     人民币普通股    42,522,800        45.68%    52,225,650       50.81%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发行 股 票 完 成 后,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增 加 持 股比 例 合 计
5.1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获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2 年 3 月 22 日,震裕科技与蒋震林、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9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蒋震林
    乙方二: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认购标的及股份认购款
    1、认购标的:甲方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乙方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股份认购款:乙方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甲方支付的认购价款总
金额共计人民币 8 亿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元)。其中乙方一拟出资人民币
3.20 亿元,乙方二拟出资人民币 4.80 亿元。
    3、本协议生效后,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
或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定的方案认购调减后的股
份数额。在其他情形下,如果一方后续拟调减乙方的股份认购款金额,应当提
前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认购价格
    1、双方确认,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3 月 23 日。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 82.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乙方拟
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认购款÷认购价格。依据前述
方法计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9,681,715 股,其中,蒋震林认购 3,872,686
股、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 5,809,029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数量和乙方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将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
                                    10
通知的约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载明的保荐机构
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甲方应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对乙方的股份认购款进
行验资并出具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并应尽其合理努力使该等注册会计师尽快地
出具验资报告。
    3、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认购款后,甲方应尽快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为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
办理股票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以确保乙方成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认购股
份的合法持有人。
    4、在前述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应及时修改其现行的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有关手续。
    (六)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1、乙方承诺其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于限售期有更加严格的规定
的,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
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乙方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乙方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甲方对此不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与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
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蒋震林
    乙方二: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
                                  11
    《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 认购价格”第(二)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认购价格为 82.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修改为“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2 年 3 月 23 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确定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63 元/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82.45 元/
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认购股份数量
    《股份认购协议》“第三条 认购股份数量”中“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份数量=股份认购款÷认购价格。依据前述方法计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9,681,715 股,其中,乙方一认购 3,872,686 股、乙方二认购 5,809,029 股”修改为
“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乙方拟认购
的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认购款÷认购价格。依据前述方法
计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9,702,850 股,其中,乙方一认购 3,881,140 股、
乙方二认购 5,821,710 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
交易情况
                                                                    单位: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蒋震林、洪瑞娣   50,000,000.00   2021/9/13       2022/9/13          是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 报告 书签 署之日 ,除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蒋震 林存 在质 押股票
11,350,000 股外,不存在其他涉及质押、冻结及权利限制情况。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及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重大
交易或相关安排的计划。未来若发生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全部批准程序,不存在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八、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
资金。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震裕科技股票的行为。




                                 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
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震裕科技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章):


                          蒋震林(签字):


                          洪瑞娣(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震裕科技                    股票代码     300953

                                            信 息 披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露 义 务
                                                         镇望海工业园区 2 幢
人 1 名称                                   人 注 册地
                                            信 息 披
信息披露义务    蒋震林                      露 义 务     浙江省宁波市******
人 2 名称                                   人 注 册地
                                            信 息 披
信息披露义务    洪瑞娣                      露 义务      浙江省宁波市******
人 3 名称                                   人注 册
                                            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无    
                                            行动人
化              变化      

                                            信 息 披
信 息 披 露义务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上 市                            人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公司 第一大 股                              为 上 市
东                                          公 司 实
                                            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18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42,522,8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45.68%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 ,信息披露   合计持股数量:52,225,65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9,702,85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13%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 震裕新能源、蒋震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中国证券
拥有权益的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 认购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未来若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将根据《证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准              是                   否      □




                                        19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章):


                       蒋震林(签字):


                        洪瑞娣(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