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0517号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管理层编 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裕科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震裕科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震裕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震裕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第 1 页 共 14 页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震裕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震裕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 2 页 共 14 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3 页 共 14 页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5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47.7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059.12万元后,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户(账号为:3320020910120100060756)人民币30,830.96万元、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574903796410701)人民币2,000.00万元、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账号为:39753001040026400)人民币8,891.68万元、中国建 设银行宁海支行(账号为:33150199543600002288)人民币13,493.39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710)人民币3,262.31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580)人民币2,410.32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6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70.5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8.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 号)。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7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2名特定对象发 第 4 页 共 14 页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702,850.00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公司向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702,85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2.45元/股,募集资金 合计799,999,982.5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 协议及主承销协议,公司支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6,4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793,599,982.50元已于2022年10 月2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扣减律师费、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1,424,247.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2,175,73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2]732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320020910120100060756 308,309,629.80 - 已销户 波宁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574903796410701 20,000,000.00 - 已销户 波宁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753001040026400 88,916,814.49 6,654,809.69 活期 司宁海西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 33150199543600002288 134,933,944.41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85020100100169710 32,623,092.93 - 已销户 波宁海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85020100100169580 24,103,248.13 9,544,408.96 活期 波宁海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85020100100169601 20,000,000.00 - 已销户 波宁海支行 合 计 - 628,886,729.76 16,199,218.65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8114701012700445427 700,000,000.00 100,420,587.50 活期 波宁海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320020910120100109469 93,599,982.50 - 已销户 波宁海支行 第 5 页 共 14 页 合 计 - 793,599,982.50 100,420,587.5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8.09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电机铁芯精 密多工位级进模扩建项目”、“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 壳体生产线项目”、“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万件项目”、“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 锂电池壳体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 59,618.0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 56,604.21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360.00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 69,217.57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后 续将持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0,835,280.0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第 6 页 共 14 页 6,072,641.52 元,共计 416,907,921.58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2180 号《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所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52,549.86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7479号《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 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 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第 7 页 共 14 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1、公司部分批次产品因顶盖阳极极柱密封圈处存在金属丝,造成客户工时损耗和产品报 废损失。客户因此向公司发起产品质量索赔,该笔索赔款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 2022 年四 季度净利率大幅下降; 2、2022 年度上半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材料铜、铝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产品 成本增加,同时产品售价低于 IPO 募投效益测算时的预测金额,从而影响公司“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效益实现。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2,888.67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 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第 8 页 共 14 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 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9,618.0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1,083.53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5,520.68 减:手续费支出 0.30 减: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1,687.42 加:利息收入 293.77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9.92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9,217.57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69,217.57 减: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2.00 加:利息收入 44.06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042.06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鉴于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已按规 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51.62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鉴于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万件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8.46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第 9 页 共 14 页 (含利息收入)6.11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补流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23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 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相关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 司已将上述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 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 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10 页 共 14 页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18.0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604.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6,604.21 2022 年 4,868.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1 年 51,735.76 2020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的差额[注 截止日项目 2] 完工程度) 电机铁 芯精 密多 工位 电机铁 芯精 密多工位 1 8,891.68 6,165.58 5,583.49 8,891.68 6,165.58 5,583.49 -582.09 90.56% 级进模扩建项目 级进模扩建项目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 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动 力 锂 电 池 顶盖 及 100.00 2 32,286.48 32,286.48 30,774.15 32,286.48 32,286.48 30,774.15 -1,512.33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 [注 1] 体生产线项目 体生产线项目 年增产 电机 铁芯 冲压 年增产 电机 铁芯冲压 3 13,493.39 13,493.39 13,493.39 13,493.39 13,493.39 13,493.39 - 100.00 件 275 万件项目 件 275 万件项目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 4 3,262.31 3,262.31 3,262.31 3,262.31 3,262.31 3,262.31 - 100.00 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 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 企业技 术研 发中 心项 企业技 术研 发中心项 5 2,410.32 2,410.32 1,490.86 2,410.32 2,410.32 1,490.86 -919.46 61.85% 目 目 第 11 页 共 14 页 6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 - 合计 62,344.18 59,618.09 56,604.21 62,344.18 59,618.09 56,604.21 -3,013.88 [注 1] 该募投项目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小于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已完工。 [注 2] 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后续将持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 12 页 共 14 页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217.5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217.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9,217.57 2022 年 69,217.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1 年 - 2020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的差额[注 截止日项目 1] 完工程度) 补充流 动资 金及 偿还 补充流 动资 金及偿还 1 79,217.57 79,217.57 69,217.57 79,217.57 79,217.57 69,217.57 -10,000.00 87.38%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 [注 1] 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后续将持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 13 页 共 14 页 附件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产能利用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效益 预计效益 电机铁芯精密多工位级进模扩建项 1 不适用 - - - - - - 目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 2 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 128.65% 7,287.67 1,714.19 1,816.08 - 3,530.27 否 项目 3 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万件项目 98.53% 702.42 967.35 - - 967.35 是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 4 105.16% 1,448.44 1,101.24 513.77 - 1,615.01 是 体项目 5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 - - - - - - 6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 - [注 1]公司对本部的生产线所生产产品进行优先级别调整,且由于“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项目设计时,顶盖和壳体 的生产线采用柔性化设计,生产设备可以通用,所以公司实际生产产品与规划产能存在一定差异。计算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时,按照实际产能情况进行了调整; [注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募投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均未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 质量赔偿款等; [注 3]公司部分批次产品因顶盖阳极极柱密封圈处存在金属丝,造成客户工时损耗和产品报废损失。客户因此向公司发起产品质量索赔,该笔索赔款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 2022 年四季度净利率大幅下降; [注 4]2022 年度,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材料铜、铝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产品成本增加,同时产品售价低于 IPO 募投效益测算时的预测金额,从而影响公司“年 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效益实现。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