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涉及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
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如有)需要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
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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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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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王瑞华:
李广贺:
黄张凯: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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