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
目实施计划,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系经过审慎研究
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1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金
管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
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赵鸿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鸿雁
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赵鸿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瑞华:




    李广贺:




    黄张凯:
                                                      2021 年 5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