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5-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建工修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66.41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4,214,943.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3,351,225.8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 审 验,并出具《北京建工环 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1]100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            30,472.68       30,472.68      14,000.00


                                      1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803.48        6,803.48       1,122.43
   3       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目          1,329.95        1,329.95                -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11,212.69
               合计                  58,606.11          58,606.11      26,335.1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
款等)。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之专用结算账户(如有)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
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进行披
露。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3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侯世飞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