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9-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 号)同意,建工修复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66.412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699.2359 万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4,265.6479 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
股票数量为 11,222.212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7%,无流通限制及
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043.435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涉及网下配售
摇号中签的 7,148 个获配账户,涉及股东 6,260 名,股份数量共计 1,663,354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60%,限售期为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
1
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663,35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60%;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7,148 户,涉及股东 6,260 名。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 1,663,354 1.1660% 1,663,354 0
售限售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增加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流通股 30,434,354.00 21.33 1,663,354.00 32,097,708.00 22.50
有限售流通股 112,222,125.00 78.67 -1,663,354.00 110,558,771.00 77.50
合计 142,656,479.00 100.00 - 142,656,479.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建工修复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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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松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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