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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
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常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
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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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华先生、李广贺先生、黄张凯先生还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
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不存在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2021 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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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部分类别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部分
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导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现股本 142,656,4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111,754.25 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下
一年度。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
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
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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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现金管理操作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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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向交通银行(不超 2.5 亿元)、农业银行(不超 2.7 亿元)、工商银行(不
超 1 亿元)、招商银行(不超 3 亿元)、中信银行(不超 1.8 亿元)、上海银行(不
超 1.5 亿元)、广发银行(不超 3 亿元)、民生银行(不超 1 亿元)、平安银行(不
超 1.5 亿元)、宁波银行(不超 1 亿元)、浦发银行(不超 1 亿元)、华夏银行(不
超 1 亿元)、进出口银行(不超 2 亿元)、建设银行(不超 1.2 亿元)、永赢租赁
(不超 0.8 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
购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保函(国
内、国外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融资业务。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
间签署并履约的融资及其相关协议截止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不因额度有效
期到期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治理、日常管理、对外投资等事项均严格
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
行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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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其他上市披露相关财务
审计工作,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审计工作业务量进行协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
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亦已对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
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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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
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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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
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
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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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
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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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营范围: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 范围: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
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代 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
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 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
备、仪器仪表;租赁建筑用工程机械 赁建筑用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材、化工
设备;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 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
工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工商行 检验检测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
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各          第二十条 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
自在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折合相应 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折合相应数额的股
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人名称:北京国有资本经         (出资人名称: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
营管理中心)                        理有限公司)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新增(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资计划;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                                 原第(十六)项顺延为第(十七)项: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及相关制度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10
                                    其他事项。
    第九十八条 北京建工修复公司          第九十八条 北京建工修复公司党委
党委根据党组织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 根据党组织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党的相
党的相关工作机构;北京建工修复公 关工作机构;北京建工修复公司纪委设纪
司纪委设纪检监察部;设立工会、共 检部;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
青团等群众性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 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
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 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
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 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
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 工作同步开展;党群工作人员应与企业其
同步开展;党群工作人员应与企业其 他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
他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
奖惩。
    基于上述修订,条款编号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章程修
订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
必要的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桂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
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11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桂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1 年 5 月 12 日 14:30 在公司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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