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瑞华2022-04-2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王瑞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瑞华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并能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20 年 3 月 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1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王瑞华         5           1           4           0          0         1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对公司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任职期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1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意见类型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第三届董事会
 1       2021 年 4 月 2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第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2       2021 年 5 月 28                                                        同意
              日             第十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3       2021 年 8 月 20                                                        同意
              日            第十一次会议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4       2021 年 10 月 22                                                       同意
                日          第十二次会议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认真履行定期
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进行监督,履行对内部控制的
指导和监督职责,并参与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
业指导与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对外投资、银行授信、高
管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
过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工作也是独立董事职责的一部分,
本人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本人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
                                                              王瑞华
                                                         2022 年 4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