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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工修复: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
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
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日常
        第三届监事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 年 4
 1      会第六次会               (6)《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 21 日
            议                   (7)《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2 年 5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2      会第七次会
                     月 25 日    案》
            议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8
 3      会第八次会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月 25 日
            议                   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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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2 年
 4      会第九次会   10 月 21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
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
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
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
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
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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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
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五)对定期报告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六)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
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规范
信息传递流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及公司 制定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等违规行为,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
    1、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
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及股
东利息的行为发生;

    5、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防止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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