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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
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的相关法规
 规范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
 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徐建英先生、
闫永革先生、傅雄高先生、刘涛先生、吴新明先生和谭诗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非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6 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汪吉女士、汪顺静
女士和牛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
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牛红军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汪
吉女士、汪顺静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
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
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赵懿清:




 周 钢:




 何 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