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通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业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2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8.1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56.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核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2109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84.7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 2,108.99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1,602.0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78.28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9,987.2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喜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连同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通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通 业电气”)及石家庄通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家庄通业科技”)分别与河 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大道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 4000109629100109458 4,268,114.7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0880225514900166 85,661,901.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67168168 23,215,090.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16698710801 53,496,032.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47174649331 23,900,161.04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大道科技支行 90011300000601 8,030,712.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633549006 1,200,778.4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633548513 100,010.83 合计 199,872,801.38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249,872,801.38 元,其中,活期存储余额为 199,872,801.38 元,50,000,000.00 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上述活期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其中 银行理财收益 2,632,618.07 元)扣除手续费为 4,396,630.4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对 应关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49,872,801.38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396,630.49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45,476,170.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将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通业电气 以及石家庄通业科技,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 工业园三号厂房变更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 号厂房以及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 245 号南厂区,实施方式由在深圳现有租赁厂 房建设变更为在深圳现有租赁厂房以及使用石家庄通业科技自有土地新建厂房 建设;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石家庄通业电气,实施地点由深圳市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一号厂房北二楼变更为深圳市龙 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以及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 道 245 号南厂区,实施方式由在深圳计划租赁厂房建设变更为在深圳现有租赁厂 房以及石家庄通业电气租赁的石家庄通业科技自有厂房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988.24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602.04 万元。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1,988.2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发行费用的情况业经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 4167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 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的累计金额为 5,000.00 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4,987.28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的活期存款 19,987.28 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000.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通业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656.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4.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8.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2) (3)=(2)/(1)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是 11,600.12 7,055.60 154.34 819.71 11.62% 2023/3/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产项目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 否 8,947.10 5,441.93 12.55 182.28 3.35% 2024/3/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点建设及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是 5,234.83 3,184.00 384.03 817.70 25.68% 2023/3/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信息管理系统 升 否 4,080.24 2,481.74 33.85 189.30 7.63% 2023/3/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8,500.00 8,493.33 100.00 100.00 1.1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8,362.29 26,656.60 684.77 2,108.9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将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 为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通业电气以及石家庄通业科技,实施地点由深圳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变更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 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以及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 245 号南厂区,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石家庄通业电气,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 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一号厂房北二楼变更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 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以及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 245 号南厂区。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 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将轨道交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实施方式由在深圳现有租赁厂房建设变更为在深圳现有租赁厂房 以及使用石家庄通业科技自有土地新建厂房建设;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在 深圳计划租赁厂房建设变更为在深圳现有租赁厂房以及石家庄通业电气租赁的石家庄 通业科技自有厂房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6,020,448.72 元,此事项业经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上会师字(2021) 第 2109 号”验资报告。本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 19,882,133.56 元(募集项目 16,020,448.72 元,发行费 3,861,684.84 元),置换工作已于 5 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5,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4,987.2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19,987.28 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拟投入募集 资进度 实现的效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诺项目 际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3)=(2)/(1) 益 大变化 (2) 轨道交通电 轨道交通电 气装备扩产 气装备扩产 7,055.60 154.34 819.71 11.62% 2023 年 3 月 24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研发中心升 研发中心升 3,184.00 384.03 817.7 25.68% 2023 年 3 月 24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建设项目 级建设项目 合计 -- 10,239.60 538.37 1,637.41 -- -- -- -- -- 鉴于公司在深圳租赁厂房的成本逐年升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通业科技名下拥有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高新区长江大道 245 号的一处土地与两处厂房,将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增加石家庄通业电气与石家庄通 业科技为实施主体,利用石家庄自有土地建立厂房建设项目,能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基地布局,降低租房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及人力成本,同时结合风机、电机产品市场的市场发展前景,扩大风机电机的产能配置。同时,研发中心升级 (分具体项目) 建设项目增加石家庄通业电气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增加石家庄通业科技自有厂房,并建设电机、风机相关的 实验设施建设,能满足产研一体化的需求,优化公司产能配置。上述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 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国振 王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