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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业科技: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楼

三层会议室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闫永革先生主

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如下: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计 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7,091,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的 75.294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股

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785,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以通

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73,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769%;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629%;

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3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73,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769%;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629%;

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3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73,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769%;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629%;

反对 17,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371%;弃权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