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2022年7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年7月18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我们一致同意以2022年7月18日为授予日,以8.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2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牛红军:




 汪 吉:




 汪顺静: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