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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业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3-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2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8.1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56.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核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2109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日累计投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入金额
 号                                金拟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未经审计)
  1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        11,600.12        7,055.60        4,220.29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
  2                                        8,947.10           5,441.93        435.18
         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234.83           3,184.00       1,815.14

  4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4,080.24           2,481.74        587.35

  5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8,493.33       1,550.00

                 合计                     38,362.29       26,656.60          8,607.95
    注:以上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薪金等零星
费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加计数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07.95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19,474.45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手续费支
出净额及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薪金等零星费用)。其中,
存 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的活期存款为 14,474.45 万元,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为
5,00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分为深圳母公司生产线升
级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通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通业
电气”)和石家庄通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通业科技”,与“石家庄
通业电气”合称为“石家庄子公司”)自有土地新建厂房及生产线建设两个部分。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项目建设人员进场、建设物
资到位等迟滞,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顺延,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目
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存在差异。目前深圳母公司已完成部分生产线升级
建设,石家庄子公司已完成自有土地新建厂房的主体建设,后续主要建设工作
为厂房的装修、生产线的建设、设备购入及调试等。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该
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将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分为深圳母公司辅助电源开发、
电源模块等实验室以及石家庄通业电气的 CNAS 实验室、永磁电机风机开发实
验室与既有开发实验室升级,其中石家庄通业电气部分的项目实施方式为租赁
石家庄通业科技自有厂房建设。由于深圳母公司部分实验室以及石家庄通业电
气实验室依赖于“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的厂房以及生产线建设进度,因
此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目前深圳母公司已完成部分实验室的
投入,石家庄通业电气实验室还待石家庄子公司完成厂房的装修等工作后方可
投入,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调整,将该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内容主要包含 MES、ERP、
PLM、CRM 等一系列系统建设。由于项目部分系统的购置及安装依托于厂房和
生产线的建设以及实验室本身,且系统本身建设与调试过程较长。目前该项目
主要完成了公司弱电建设升级(网络、会议系统等)、数据中心私有云、办公
自动化 OA 升级以及 ERP 等部分系统建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的进度调整,公司对项目计划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将预计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
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
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
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和“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
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进行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外
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能够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通业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国振            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