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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海纳: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1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 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324,48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7,587.1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55.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全部到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1]17544 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建设期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8,273.60               18,273.60      12 个月
  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0,134.82                10,134.82
(1)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3,502.97                 3,502.97      12 个月
  目
(2)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17.33                 3,317.33      12 个月
(3)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
                                            3,314.52                 3,314.52      12 个月
  目
  补充营运资金                             32,000.00                32,000.00
                 合计                      60,408.42                60,408.42

        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调整及变更的原因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055.45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额 60,408.42 万元,公司拟调整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的募集资金金额由 18,273.60 万元调整为 7,500.00 万元,拟调整投入“补充营
    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 32,000.00 万元调整为 21,052.48 万元。为优先
    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
    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2、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8,273.60           18,273.60            7,500.00
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0,134.82           10,134.82            3,502.97
(1)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3,502.97           3,502.97           3,502.97
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32,000.00            32,000.00          21,052.48
                  合计                      60,408.42            60,408.42          32,055.45



        三、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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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调整及变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
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全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
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
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
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决定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3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深水海纳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信证券同意深水海纳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金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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