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通知材料并认真听取相关汇报资料的基础上,经对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联担保的议案》相关的事项进行事前审议,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授信融资提
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我们对本关联担保事项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永臻、 于秀峰、余红英
2021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永臻 于秀峰 余红英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