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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海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30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
         更新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修订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1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年度报告;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资助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资助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六)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六)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章程及证券交易所业

算。                                              务规则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同

  上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 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

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则适用前款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值计算。上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

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 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

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 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

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缴出资权利等),且公司在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 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2
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

关的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                                            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认缴出资权利等)。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议通过:

......                                            ......

   (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决程序。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

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

日下午 3:00。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如证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个工作日。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应当

......                                            为交易日。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



                                                  3
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

     (六)发行公司债券;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 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

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

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 在报纸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                                       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于 30 日内在报纸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4
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 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公司指定的信息

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二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

其债权。                                         申报其债权。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拟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
           公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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