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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海纳(3009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长江                      联系电话:0755-8282835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付                        联系电话:0755-8282835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付、曾逸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公司
治理制度、相关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查阅三会记录等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内控制度,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
件、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文件,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
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及人员构成的合规性;访谈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
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
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取
得关联方清单及查阅关联方交易材料;查阅公司往来明细;抽查公司大额银行流水;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三方/四方协议、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
等材料,取得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募集资金内部审计资料;访谈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
报告,向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核对公司及股东承诺内容的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
披露情况;评估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存在变化风险;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取
得公司关于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支持文件、执行文件;
查阅公司往来明细、大额资金流水;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及执行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深
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参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建
设智慧水环境治理研究中心,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到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投资建设。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公告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于 2019 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
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研发状况、业务结构作出的决策。随着水务环保行业发展趋势、市
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调整,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未来研
发方向及内容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采取了较为稳
妥、谨慎的投资建设策略,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原有
研发方向和内容的基础上,缩减了建设智慧水务系统投资金额,增加了污水处理新技
术、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两个新方向。优化调整后的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深水
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慧水务研发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全部用
于投入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
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未按计划进度实施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发行人其他前述
核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樊长江                    杨   付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