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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海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
  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深水海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4,324,48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531.71万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
  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1]175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对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进行的变更调整,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8,273.60                    7,500.00
 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0,134.82                             -
(1)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02.97                             -
(2)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17.33                             -
(3)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3,3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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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3,502.97
补充营运资金                                       32,000.00                   21,052.48
                  合计                             60,408.42                   32,055.45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055.4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
 60,408.42万元,公司将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8,273.60
 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0万元调整为
 21,052.48万元。为优先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
 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注2:公司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
 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
 更为深圳市宝安区。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
 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
 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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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
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

                                    3
产品等。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送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行使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

                                    4
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深水海
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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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樊长江                          杨   付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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