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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辰生物: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837.50 万股。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

字(2021)0800002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15,125,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53,500,00.00 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

发行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

订,并将名称变更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 ( 以下简 称“深交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于【】年【】月【】 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 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 3,837.5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5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司。                                    限公司(上市)。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改

改进,创造一流品质;不断创新,打造 进,创造一流品质;不断创新,打造精

精品农业】。                            品农业。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生物基因工 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生物基因工程
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保健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保健食
食品研发;食用菌、花卉、蔬菜的种植、 品研发;食用菌、花卉、蔬菜的种植、
销售及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 销售及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
的货物、技术除外);农业观光旅游开 的货物、技术除外);农业观光旅游开
发。】                                  发。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5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普通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普通
股。                                     股。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指定《【】》和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和报刊为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和报刊为刊
媒体。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
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 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他网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其他网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分立,其财产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分立,其财产
作相应的分割。                           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
在《【】》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和报刊上公告。
                                     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

                                         和报刊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需要减少注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需要减少注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                                   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网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他网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
内在《【】》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站和报刊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其债权。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其债权。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0800002
号《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