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南京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 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 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蔡清良、童锦治、肖珉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