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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辰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17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
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子文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
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规则》《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福建万辰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