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17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生物 编号:2023-027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将相关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包
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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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共场所
(2)公示期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7日
(3)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
业务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4、上述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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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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