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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辰生物: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1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辰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颖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楚媚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不适用(华兴证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职责,于 2023 年度开展公司信息披
                                                   露审阅工作;2022 年度信息披露审
                                                       阅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不适用(华兴证券于 2023 年 2 月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20 日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职责,于 2023 年度开展公司持续督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导工作;2022 年度督导公司建立健
 度、关联交易制度)                                全并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由原保荐机
                                                               构执行)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2022 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
 ( 1) 列 席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次 数
                                                               构执行)
                                                    0 次(2022 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
 ( 2) 列 席 公 司 董 事 会 次 数
                                                               构执行)
                                                    0 次(2022 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构执行)
 5、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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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现 场 检 查 次 数                                 2022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现场检
                                                                      查 1 次)
 ( 2)现 场 检 查 报 告 是 否 按 照 本 所 规 定 报 送        是(由原保荐机构执行)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0 次(2022 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构执行)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2022 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
 (1)培训次数
                                                                       构执行)
                                                          2022 年 11 月 9 日(原保荐机构组
 (2)培训日期
                                                                         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
                                                          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重大事件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
                                                                      等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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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5、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
                                          是                  不适用
 项的承诺
 10、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
                                          是                  不适用
 回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万辰生物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发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工作需要,万辰生物拟聘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万辰生物原保荐机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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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万辰生物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华兴证券承接,万辰生物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兴证
                              券,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沈颖、王楚媚。上述变更事项详
                              见万辰生物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 以 下无 正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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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沈 颖              王楚媚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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