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万辰生物 股票代码 3009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冬娜 王宇宁 电话 0596-6312889 0596-6312889 办公地址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 电子信箱 wanchen@wcswkj.com wanchen@wcswkj.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1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16,503,276.92 201,518,676.94 201,518,676.94 99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73,213.73 1,775,439.71 1,775,439.71 -41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765,631.65 -7,270,402.86 -7,270,402.86 -20.5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41,565.39 30,078,204.15 30,078,204.15 -134.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3 0.0116 0.0116 -41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3 0.0116 0.0116 -41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0.27% 0.27% -1.11%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19,220,041.23 1,189,244,509.35 1,201,148,068.58 7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01,982,433.11 668,183,074.98 668,153,938.51 5.0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第三条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准则。 (一)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 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 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 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集团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进行调整,将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23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 2022 年、2021 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变更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03,55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930,321.49 未分配利润 -29,136.47 少数股东权益 2,374.21 所得税费用 26,762.26 少数股东损益 2,374.2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7,514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权股份的股东 0 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 境内非国有 26.68% 40,949,000 40,949,000 发有限公司 法人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 19.50% 29,935,000 29,935,000 限公司 法人 王泽宁 境内自然人 5.08% 7,800,000 7,8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核 其他 2.80% 4,300,000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朱梦星 境内自然人 1.58% 2,419,2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创金合信数 字经济主题股票型 其他 1.48% 2,264,979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核 其他 1.14% 1,750,000 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深圳鼎信金融投资 其他 1.14% 1,744,815 控股有限公司 #陈波 境内自然人 0.97% 1,486,631 上海冲积资产管理 其他 0.83% 1,273,200 中心(有限合伙) 3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冲积积极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系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泽宁持有福建含 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80.00%的股权,陈文柱持有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司 19.00%的股权,王丽卿持有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王泽 明 宁持有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53.33%的股权,王丽卿持有漳州金万辰投资有 限公司 37.67%的股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东陈波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99531.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93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 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4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