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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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页码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36
2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37-42
3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43-46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47-53
5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54-57
6 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58-63
7 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64-69
8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70-71
9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 72-73
10 关于自有及租赁的房屋建筑物相关事宜的承诺 74-75
1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6-78
12 关于公司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79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系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
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今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采取控股、参股、联营、
合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
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 若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发行人的
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
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 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
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
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4.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
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
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 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
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
7-4-2-1
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
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
赔偿。
7. 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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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彭裕辉 赵松涛 彭永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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