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翁嘉辉、温家明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释 义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7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8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9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0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21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2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6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27 3-1-3-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上市保荐书、本上市保荐书 指 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立高食品、发行人、公司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增城市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系 立高有限 指 公司前身 海融科技 指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侨股份 指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桃李面包 指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66.SH 麦趣尔 指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19.SZ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彭裕辉、赵松涛、彭永成 股东大会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以油脂、面粉、糖类、奶油、水果制品等为原材料,经 烘焙食品 指 一系列复杂的工艺手段烘焙而成的食品 烘焙食品生产企业制作面包、蛋糕、中西式糕点等烘焙 烘焙食品原料 指 食品所需要的油脂、面粉、糖类、奶油、水果制品等各 类原辅材料 冷冻烘焙食品 指 以油脂、面粉、糖类、奶油、水果制品等为原材料,经 3-1-3-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过生产加工并以冷冻方式贮存的烘焙食品 以水、糖、食用植物油等其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 植脂奶油 指 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经过配料、乳化、杀 菌、均质、冷却、灌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以乳为原料,分离出的含脂肪的部分,添加或不添加其 动物奶油、稀奶油、淡奶油 指 它原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脂肪 含量 10%到 80%的产品 植脂奶油的一种,在植脂奶油制作过程中加入乳制品成 含乳脂植脂奶油 指 分,使其兼具植脂奶油和动物奶油的特点 以水果、果汁或果浆和糖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煮 水果制品 指 制、打浆、配料、浓缩、包装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可以 用于制作蛋糕或冲调饮品等,包括果馅、果溶、果泥等 以水、大豆油、白砂糖、鸡蛋、牛奶等为原料,经混合、 均质、乳化等工艺制成的风味调味料,挤在烘焙食品表 酱料 指 面或用作烘焙食品夹心以增强口感,包括沙拉酱、卡仕 达酱等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 3-1-3-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igao Foods Co.,Ltd. 注册资本 12,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彭裕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11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住所:广州市增城石滩镇工业园平岭工业区 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 559-571 号宏鼎云璟汇二栋五楼 董事会秘书 龙望志 联系电话 020-36510920-882 互联网地址 http://www.ligaofoods.com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烘焙食品原料及冷冻烘焙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 产品包括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巧克力等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半成品及成 品,此外还生产部分休闲食品。公司产品类型众多,规格多样,截至 2020 年 6 月底,公司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和冷冻烘焙食品的品规分别达到 32 种、241 种、69 种和 187 种,能够充分满足下游不同类型客户的多产品、多规格的一站 式采购消费需求,提高了客户的使用便利性。由于产品的不断丰富,公司终端客 户也从最初的烘焙门店发展到目前的烘焙门店、饮品店、餐饮、商超和便利店。 公司围绕全国烘焙消费的主要市场进行了产能布局。目前,公司已在华南的 佛山三水、广州增城和南沙,华东的浙江长兴等地先后投资建立了四个生产基地, 并拟启动华北的河南卫辉生产基地的建设。截至 2020 年 6 月底,公司已经拥有 19 条烘焙食品原料和 22 条冷冻烘焙食品自动化生产线,2019 年产量近 9 万吨, 销售收入达到 15.83 亿元。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生产基地布局,能够有效满足客户 对烘焙产品及时性的要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3-1-3-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公司建设了广泛而深入的营销网络,拥有多元化的销售渠道。截至 2020 年 6 月底,公司销售人员达到 871 人,营销网络遍布我国除港澳台外全部省、直辖 市、自治区,深入 351 个城市,与公司合作的经销商超过 1,500 家,直销客户超 过 300 家,服务的终端客户超过 5 万家。不仅如此,公司还建立了覆盖烘焙店、 饮品店、商超、餐饮、便利店等多样化的销售渠道,产品已进入幸福西饼、味多 美、好利来、面包新语、一鸣股份等知名连锁烘焙店,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盒 马生鲜、永辉超市、家乐福、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以及海底捞、豪客来、希尔 顿欢朋酒店、乐凯撒披萨等连锁餐饮品牌,多元化的渠道丰富了公司产品的市场 空间,实现渠道与产品的双轮驱动。 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其中立高食品及广州昊道均为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截至 2020 年 6 月底,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112 名,并建立了广东省烘 焙添加剂及配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了 72 项技术专利成果,其中 6 项发明 专利,被评为 2019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参与制订《植脂奶油》、《焙烤 食品冷冻面团》等质量标准,参与的“蛋白乳浊体系稳定化及高品质乳制品产业 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获得 2018 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蛋黄酥、含乳脂植 脂奶油、果溶等产品先后获得国内外多项奖项。 同时,公司还具备持续为终端客户定制化研发终端产品方案的技术能力,报 告期内先后为客户推出了美芝芝乳酪蛋糕、果立方水果蛋糕、天使白面包等终端 产品应用方案,为客户打造多种口味甜甜圈、特色流心芝士挞和蛋黄酥等定制化 热销产品,同时匹配营销方案,带动了公司相关产品的迅速增长。 2、发行人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主要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冷冻烘焙食品 冷冻烘焙食品需要在冷冻环境下进行保存,而冷冻烘焙食品的配方、生产工 艺等技术关系到产品长时间冷冻及解冻后的口感和品质,为此,公司在冷冻烘焙 食品方面的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提升产品口感和品质稳定的配方及其工艺上,具 体如下: 序 应用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技术来源 号 产品 3-1-3-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通过在面团中加入锁水功能的原料,对配方 港式蛋挞品质升 1 的比例做出适当的调整,解决了起发效果差 自主研发 蛋挞皮 级的研究 的问题,使产品品质更佳。 通过选择特殊的原辅料和其配比,解决了甜 甜甜圈面团抗老 甜圈产品冷冻储存后,再解冻复烤口感下降 2 化工艺研究与应 自主研发 甜甜圈 的难题,水份流失小于 1.5%,保证内部水 用 份,延缓了老化时间。 起酥老婆饼的制 改良老婆饼的配方,通过自动输送线实现自 3 作及其生产工艺 动化生产,保证产品品质,增强口感层次, 自主研发 老婆饼 的研究与应用 实现大规模推广。 研发实现了蛋黄酥工业化生产线批量生产, 解决咸蛋黄为整颗蛋黄无法实现自动化生 4 蛋黄酥新品开发 自主研发 蛋黄酥 产的难题,产品更加甜香,得以在市场上规 模化推广。 慕斯蛋糕保水性 经过多次测试和调试,在慕斯蛋糕里增加特 慕 斯 蛋 5 技术的研究与应 殊配方,使蛋糕冷冻保存保质期达 6 个月, 自主研发 糕 用 解冻后产品保持口感湿润、爽滑。 (2)奶油产品 公司目前已拥有了成熟的植脂奶油和含乳脂植脂奶油的制作方法。不仅如 此,公司通过长期研发,持续提升植脂奶油和含乳脂植脂奶油的口感和细腻度, 提高其打发性和稳定度,并扩展了产品的应用范围。 公司奶油产品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 应用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技术来源 号 产品 通过优化乳化体系,克服乳脂与植脂相容性 动植物混合植脂 差的难点,使动植物混合奶油的操作性、稳 含乳脂植 1 奶油及其制备关 自主研发 定性达到植脂奶油的水平,口感上接近成本 脂奶油 键技术研究 高的天然稀奶油。 克服低糖奶油操作性和稳定性差的缺点,开 低糖含乳植脂奶 含乳脂植 2 发出操作性、稳定性好,口感优,且更健康 自主研发 油关键技术研究 脂奶油 的低糖含乳植脂奶油。 通过调整乳化体系及优化工艺过程,提高乳 乳脂奶油稳定性 含乳脂植 3 脂奶油的稳定性和操作性,使其使用性能接 自主研发 关键技术研究 脂奶油 近植脂奶油。 低脂健康型含乳 克服低脂奶油打发性能差、稳定性差的缺 与华 南理 含乳脂植 4 植脂奶油关键技 点,开发出打发性能好,操作性、稳定性好, 工大 学联 脂奶油 术研究 口感优,且更健康的低脂含乳植脂奶油。 合开发 乳浊体系稳定化 通过测试植脂奶油中的乳化特性,明确奶油 与华 南理 关键技术及在植 5 乳浊体系稳定化关键技术,并产业化应用, 工大 学联 植脂奶油 脂奶油中的产业 使奶油的操作性、稳定性和口感更优。 合开发 化应用 3-1-3-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3)水果制品产品 公司水果制品系列产品包括果馅、果溶、果泥等不同系列,包括固态、半固 态、液态等不同性态的产品,公司通过自动化的生产工艺解决了大规模生产难题, 提高配料的精准度和效率,并通过防腐和防褐变等技术使其能够保存较长时间, 维持风味的持久度。 公司水果制品产品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 应用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技术来源 号 产品 果馅产品实现了自动落桶、灌装、封膜、 压盖、称重等工艺流程,节省了人力,降 果馅加工自动化 1 低了劳动强度,自动称重相比人工称重效 自主研发 果馅 生产技术研究 率提高了 1 倍,精度由(3000±50)g 提 高到了(3000±20)g。 更改常规手工投料方式,通过自动化控制 设备进行连续性的物料运输、定量与复核, 果溶果酱高精度 对关键参数进行控制,使果溶果酱的连续 2 智能化配料工艺 自主研发 果溶 化生产更精准、高效和智能,使生产时间 的研究 由 3h/批降低为 2h/批,物料的定量精度达 到了±20g。 解决了该类产品既要保持功效,又要避免 具有保健功效的 功效成份在加工过程中的损失和保证有明 雪梨桂花果酱及 3 确的功效成份及稳定的功效成份含量的难 自主研发 果酱 其制备方法和应 题,补充了特殊功效成份,且质量符合要 用研究 求。 通过自主研发的果馅复配褐变抑制剂,同 果馅系列产品防 时结合防褐变工艺,研究了从产品的前处 4 褐变关键技术研 自主研发 果馅 理、煮制、包装到入库的防褐变过程,成 究 功开发出了果馅产品防褐变流程体系。 (4)酱料产品 酱料作为烘焙食品夹心时容易出现塌陷、爆馅、水分迁移等现象,作为表面 装饰时容易出现表面起皮、干皱、气泡等现象,公司通过系列研究,提高了酱料 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使其能够适应不同温度及湿度等使用环境。 公司酱料产品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 应用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优点及先进性 技术来源 号 产品 无蛋型沙拉酱 通过工艺与配方的优化,改善传统沙拉酱高 1 稳定性关键技 油高胆固醇的现状,使产品具备优良的乳化 自主研发 沙拉酱 术与工艺研究 稳定性,突破沙拉酱传统风味的局限性,口 3-1-3-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味更多样。 研发出的酱料高粘、耐烘烤,经受高温烘烤 高粘度水包油 后仍然具有很好的挺立度,水分不会在产品 乳化体系自动 储存期间发生迁移现象,拥有很好的保水性 2 自主研发 沙拉酱 化生产工艺的 和较好的耐冻融性能能;乳化效果优良,产 研发与应用 品具有细腻的质感;能够将水分活度控制在 0.70-0.75,提高产品安全性。 利用该技术的产品具有优异的耐冷冻性和 具有耐冷冻性 冻融稳定性,在低温储存 3 个月后依然保持 及冻融稳定性 原有状态,作为均匀的半固态乳化调味料使 3 的半固态乳化 自主研发 沙拉酱 用时不出现油水分离现象,从而解决了产品 调味料及其制 受季节和地域影响而需要采取的运输及存 备方法研究 储特殊保护措施,节约了成本。 风味西点奶油 研发出的西点奶油夹心酱具有极佳的耐烤 可 丝 达 4 夹心及其制备 性能、口感细腻、化口性好,并能够实现较 自主研发 酱 工艺研究 为成熟的半自动化生产。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6,269.28 44,101.34 30,998.60 23,305.58 非流动资产 39,420.44 35,424.46 30,827.47 22,384.80 资产总计 75,689.72 79,525.80 61,826.07 45,690.38 流动负债 21,730.79 28,093.79 30,338.09 26,050.07 非流动负债 4,370.08 4,362.93 929.31 189.09 负债总计 26,100.87 32,456.72 31,267.40 26,239.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88.85 47,069.07 30,558.67 19,45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588.85 47,069.07 30,558.67 19,451.21 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7,007.53 158,372.95 131,345.30 95,599.15 营业利润 9,457.64 22,621.94 6,980.41 5,466.19 3-1-3-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利润总额 9,448.78 22,560.96 6,963.88 5,238.60 净利润 7,599.78 18,139.82 5,230.86 4,39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599.78 18,139.82 5,230.86 4,399.4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7,228.42 17,287.83 8,522.94 4,444.54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 4,537.98 26,377.99 10,824.14 11,736.58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 -3,948.40 -12,431.56 -9,947.12 -8,820.94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 -3,540.04 -3,930.32 3,294.72 -35.72 金流量净额 现金 及 现 金等 价 物 净增 加/ -2,950.45 10,016.11 4,171.74 2,879.92 (减少)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20 年 6 月 30 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日/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7 1.57 1.02 0.89 速动比率(倍) 1.16 1.15 0.62 0.5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48% 40.81% 50.57% 57.4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44% 22.60% 39.86% 47.0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50(年化) 22.36 21.84 19.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7.00(年化) 7.80 7.38 6.8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532.38 25,933.92 9,691.36 7,177.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7,599.78 18,139.82 5,230.86 4,399.42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7,228.42 17,287.83 8,522.94 4,444.5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9% 2.62% 2.75% 3.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6 2.08 0.85 1.30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3 0.79 0.33 0.32 3-1-3-1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3.90 3.71 2.41 2.16 资产(元/股) 注: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计提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为保持指标的可比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净现金流量均按照公 司报告期末股本数计算。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新失败风险 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是近年来业绩迅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冷冻烘焙食品上,公司通过在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创 新,解决了冷冻烘焙食品的技术难题,推出了一系列规模化生产的热销产品;在 烘焙食品原料上,公司近年来持续对产品进行研发升级及丰富产品品类,并不断 开拓产品应用方案及应用场景创新。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进行创新或者创新方 向出现偏差,则公司有可能出现因创新失败而面临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被竞争 对手抢占的风险。 2、技术风险 (1)产品开发与生产失败的风险 烘焙行业产品系列众多,消费热点变化速度快,公司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持 续开展产品的开发,即包括成熟产品配方的升级,也包括新产品的开发。但产品 开发存在市场调研、配方设计、小试、中试、大试等多种阶段,若如果公司不能 准确把握产品的发展趋势,在产品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公司技术能力不 足,新产品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 烘焙产品虽由西方发展而来,烘焙设备先进成熟。但因人口规模的差异,其 3-1-3-1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设计的设备生产标准还难以完全匹配国内的产量需求。公司引入国外设备后,需 要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设计,同时需要结合产品原料、温湿度等环境指标进行调试, 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若设备改造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或进度缓慢,会对产品生 产的效率和品质造成不利影响。 (2)工艺和配方失密的风险 工艺及配方是决定烘焙产品口味、品质及生产效率的关键因素,也是公司多 年研发、生产的经验成果。鉴于工艺及配方的机密性以及申请专利的复杂性,公 司并未将全部工艺及配方进行专利保护,而采取签署保密协议,配方代码编号, 配方及工序加密管理等严格的内部保密措施加以管理,降低技术流失的风险。但 若公司保密机制未能有效运作,或保密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公司仍将面临工艺 和配方失密的风险。 3、经营风险 (1)食品安全的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日俱增,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监管 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但由于 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众多,运输和仓储存在利用第三方冷链物流和仓储服务的情 况,一旦公司及客户有所疏忽,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可能发生,出现媒体关注,消 费者向公司追溯赔偿或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等状况,从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 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虽然国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但食品行业分支众多,企业 数量庞大,难免存在部分企业不规范运作的情况,若某个食品子行业的个别企业 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也将可能给整个烘焙食品行业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2)宏观环境变化致消费需求下降风险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烘焙食品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消费市 场。但因饮食文化的差异,较之西方社会,烘焙食品在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中比重 仍不高。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国际贸易争端也屡见不鲜,新冠肺炎等突 发疫情的出现,均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能力,尤其是 2020 年新冠肺炎的爆发,导致公司及客户的生产经营被迫阶段性的停滞,公司 2020 3-1-3-1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年上半年业绩较同期略有下滑。若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会对公司的长期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消费者消费偏好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潜心研发的甜甜圈、挞皮、含乳脂植脂奶油等产品取得了市场 的认可,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已经成为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升级,消费者自身对产品口味、营养价值等方面的需 求偏好也在发生转变,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对产品做出调整,主 要产品可能无法继续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将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进而对经 营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外部竞争日益激烈的风险 近年来,烘焙食品行业发展迅速,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年鉴》(2012-2018), 我国糕点面包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由 2011 年的 526.40 亿元增长至 2017 年 的 1,316.2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6.50%,烘焙食品行业销售规模的增长使 得烘焙食品原料及冷冻烘焙产品的市场空间持续扩大。另外,烘焙食品行业整体 盈利能力也有所提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由 2012 年的 9.50%上升到 2017 年的 11.16%。 需求的持续旺盛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吸引了大量的外部资本进入该行业, 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通过提高研发实力、拓展营销网 络、加强管理、及时扩大产能等方式提高竞争力,则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市 场空间受到挤压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 的比重分别为 84.15%、83.14%、83.09%和 81.54%。且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油脂、 糖类、面粉等大宗农产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和经营 利润。以 2019 年为基础计算,若公司油脂、糖类、面粉采购价格上升 1%,在假 定销售价格、数量等其他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分别会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0.10 个百分点、0.04 个百分点和 0.04 个百分点,进而导致税前利润减少 157.07 万元、63.89 万元和 68.44 万元。因此,若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 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6)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3-1-3-1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公司所处的行业对管理、销售、研发人才的需求较大,同时需要数量较多的 一线生产的技术工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员工 2,268 名,员工薪 酬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支出 14,171.34 万元、 21,439.21 万元、24,736.31 万元和 13,154.11 万元,呈持续上升状态。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地区的薪酬标准逐步上调,我国劳动力成 本逐年升高。虽然公司使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设备替代部分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 响,但研发、销售和服务等方面的劳动力成本依然无法替代,人工成本依然是影 响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如未来劳动力成本持续升高,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4、财务风险 (1)税收政策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昊道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 15%的所得税优惠 税率。此外,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03.97 万元、497.48 万元、1,149.49 万元和 476.20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89%、7.14%、5.10% 和 5.05%。 如公司及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中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或国 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以及政府对企业的相关补助政策发 生改变,均会对公司在未来的业绩产生影响。 (2)存货跌价及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价值规模较大,分别为 10,026.68 万元、12,175.61 万元、11,671.88 万元和 11,024.83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3.02%、39.28%、 26.47%和 30.40%。 公司产品品类众多,受产品成本和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存在少部分产品毛 利率较低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产品销售价格在剔除相关税费及销售费用后仍低于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和减值测试情况,需要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了 81.29 万元、96.81 万元、146.04 万元和 60.18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则可能会加大存货跌价及损失的 规模,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1-3-1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内控风险 (1)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公司目前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38%、83.51%、83.94%和 76.85%。烘焙食品行业集中 度相对较低,从业企业数量众多,通过经销渠道,公司能够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 节约运输成本,提高回款效率。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经销商数量超过 1,500 家,分布范围覆盖了除港澳台外的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庞大的经销商规模,导 致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若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未及时跟上业务 扩张步伐,可能会出现市场秩序混乱、产品销售受阻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竞争 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为缩短对核心市场的配送距离,提升产能和销售网络的辐射能力,近年来, 公司陆续在华东、华中等区域设立区域公司和建设生产基地,公司的组织层级和 生产经营体系愈加复杂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2 家分公司、3 家全资子公司、3 家全资孙公司。另外,公司的产品品类、人员数量和资产规模 亦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而增加。 规模的持续扩张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存货周转、品 质控制、资金调配等带来更大的难度,也对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业务发展,未能及时完善, 将会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共同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裕辉、赵松涛和彭永成合计直接 和间接控制公司 46.60%的股份。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仍保持相对控股地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彭裕辉和赵松涛在公司中均担任董事及重要管理职务,并 与彭永成于 2017 年 12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决策需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上市后 60 个月,期满后,经协议三方协商一致仍可延长。若上述三人未来在有关公司经营 决策的重要事项方面不执行《一致行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或者《一致行动协议》 3-1-3-1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有效期已过,将可能产生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6、法律风险 (1)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为食品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和废弃物等污染 物。尽管公司始终重视环保的重要性,不断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提高污染物处 理标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但倘若员工疏忽或者环保设施发生故障,仍可能会 对环境造成污染。报告期内,公司曾经发生了 3 起因环保意识不足而被环保部门 处罚的事项,虽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但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 面影响。 公司生产环节需要使用多种蒸煮、油炸、切割设备,仓储环节面临低温冷冻 环境,对员工安全操作规范和意识要求较高。因此,公司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有关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但若员工未严格执行相关规范, 仍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 近年来,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标准在不断提高,惩罚措施也日益 严格。若公司未能随着国家政策及标准的变化调整生产经营管理,而出现环境污 染或安全生产事故,则将面临被主管部门实施处罚的风险。 (2)品牌、注册商标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是烘焙产业细分市场的知名企业,拥有“立高”、“奥昆”、“美煌”、“汝 之友”、“美蒂雅”等注册商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各自产品领域形成了较高的 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市场上可能会出现仿冒公司品牌和商标的情况,若相关侵 权行为发生,则可能将给公司的名誉和销售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房产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存在 1,893.55 平方米的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用途为仓库、配电房和传达室等附属设施;同时,公司租赁物业中 1,340 平方米的仓库、3,679.00 平方米的员工宿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无产权 证书的房产占公司使用房产的面积比例为 7.98%,且上述房产均非生产性设施, 不单独产生收入,且公司已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针对上述自有房产和租赁仓库出 具的短期内不会拆除的证明。另外,实际控制人亦出具了承担相关物业瑕疵造成 3-1-3-1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损失的承诺。 尽管公司已经取得了政府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且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上 述承诺函,但是若未来发生因房产瑕疵导致房屋拆除、搬迁或受到行政处罚,依 然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发行失败风险 如果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证 监会注册批复文件,就将启动后续发行工作。公司将采用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进行发行,但是股票公开发行是充分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存在认购不足导 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目标实施,项目经过 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如 果出现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消费者偏好发生 改变、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 果与收益。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2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4,2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934.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 3-1-3-1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以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任何其他发行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 发行对象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 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发行总费用在【】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保荐费用:【】万元 2、承销费用:【】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4、律师费用:【】万元 5、评估费用:【】万元 6、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审核费用:【】万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 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翁嘉辉、温家明担任本次立高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翁嘉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明家联合 IPO、索菲亚 IPO、天禾农资 IPO、卓易信息 IPO、呈和科技 IPO、创美药业 IPO、武汉凡谷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润数娱非公 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3-1-3-1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温家明先生: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特气体、拓维信息、博云新材、海峡股份、康芝药业、 天舟文化、爱司凯等多家企业的 IPO 项目,天舟文化、海峡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嘉瑞新材、岳阳恒立等恢复上市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刘泉,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刘泉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先后参与 的项目包括:爱司凯 IPO 项目、海峡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创美药业 IPO 项目等 项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周祎飞、张莉。 周祎飞先生: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曾参与的项目 包括:创美药业 IPO 项目、华特气体 IPO 项目等。 张莉女士:硕士,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参与的 项目包括:华特气体 IPO 项目、福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宇星新材新三 板项目、广州检验检测和华声在线上市改制项目、宝龙股份及敏华控股财务顾问 项目等。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一)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 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是否安排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 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3-1-3-1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四)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 资等情况; (五)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 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 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 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 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 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 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 请;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投行委 质控部审核了本项目相关文件,并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 制报告。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向质控部提出第二次底稿验收申 请;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出具了第二次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 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 3-1-3-2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 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 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 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 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第二次内核申请后,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出本项目 第二次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次内核会议对本 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 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 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证监会、深交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 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 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3-1-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 3-1-3-2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 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的决策程序。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条件的说明 1、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 行条件”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是否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结果如下: (1)发行人的设立时间及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内 控报告》等资料。经核查,确认发行人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11 日,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经营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财务规范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 关财务资料,并取得了财务相关的内外部文件。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 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定。 (3)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内控报告》等内控资料,并与发行 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 3-1-3-2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发行人资产完整性,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合同、三会文件、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 计报告》等资料。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 能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 (5)业务、控制权及主要人员的稳定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文件、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 料。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食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巧克力等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 半成品及成品,此外还生产部分休闲食品。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稳定,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均为彭裕辉、赵松涛和彭永成,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 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6)资产权属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重要资产的权属证书、银行征信报告、发行人会计 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对主要资产进行查册。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食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巧克力等烘焙食 品原料和冷冻烘焙半成品及成品,此外还生产部分休闲食品。根据发行人的陈述 并经查验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公司章程、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 3-1-3-2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调查表、信用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资料。经核查,最近三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 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 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信用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资料。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2、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规定 本 次发行前,发行人股 本 总额 为 12,700.00 万股,若本次公开发行的 4,234.00 万股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公司股本总数将达到 16,934.00 万股,符合《上 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规定。 3、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 以上”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4,234.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则》 第 2.1.1 条的规定。 3-1-3-2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 的标准”规定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230.86 万元、 17,287.83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上市标准:“最近 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 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发行上市当年以及其后三年。 持续督导事项 工作计划 1、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及发行人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他文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发行人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并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督导其执行 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立的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 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的实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 施等承诺事项 发表意见 3-1-3-2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 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 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立高食品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立高食 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2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刘泉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翁嘉辉 温家明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 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