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立高食品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 2021 年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商品、租赁场地等。
本次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彭裕辉先生、赵松涛先生、白宝鲲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1 年截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0 年发生
关联人 度预计 披露日已发
类别 容 价原则 金额
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
宜章长青种
采购产品、 采购蓝莓 市场定价 ≤100 0 0
植有限公司
商品
合同签
2021 年截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订金额 2020 年发生
关联人 披露日已发
类别 容 价原则 或预计 金额
生金额
金额
彭永成、彭裕
租赁 辉、赵松涛、 租赁房屋 市场定价 ≤420 0 0
白宝鲲、赵键
合计 ≤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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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主体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主体一
1、公司名称: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俞醒操
3、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4、住所:宜章县东风乡竹梓塘村六组
5、主营业务: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水果种植及销售;冷链仓储;旅
游开发;住宿、餐饮服务;休闲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总资产 698.12 万元、净资
产 191.36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9.86 元、净利润 8.09 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彭永成先生
是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该公司监事职务。
8、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目前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
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彭永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575.31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一。彭永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彭裕辉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2,588.90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彭裕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赵松涛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1,725.93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松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赵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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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1,717.41 万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赵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白宝鲲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1,641.10 万股,
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白宝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向宜章长青种植有限公司采购蓝莓,2021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2、向彭永成、彭裕辉、赵松涛、白宝鲲、赵键租赁其共同拥有的位于广州
市白云区广园中路 318 号第 2 栋 4、5、6 楼的房屋建筑物用于公司办公使用,具
体信息如下:
(1)租赁物业地址:白云区广园中路 318 号第 2 栋 4、5、6 楼
(2)面积:2,348.02 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预计三年租金累计不超过 420 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租金参考了广州市白云区相近地段及楼层的市场公允价。
(5)租赁房屋状况:房屋无抵押,无查封冻结、无其他承租人等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
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
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为了
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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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
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
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在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
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协
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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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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