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听取了公司 对相关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审阅,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 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黄伟成、黄劲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