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3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5,248,600 股,占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立高食品”)总股本 26.72%,其中因白宝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所持股份的 75%即 12,308,250 股将作为高管锁定股,因此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 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2,94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5%。 2、本次上市流通日为 4 月 22 日(周五)。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89 号)同意注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3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27,000,000 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69,34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 量为 133,206,57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 数量为 36,133,42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972,57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上 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3 名,所持股份数量为 41,014,6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24.22%; 2、持有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的股东 2 名,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 -中信建投立高食品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 信建投立高食品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股份数量为 4,234,000 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 2.50%。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做出承诺如下: (一)白宝鲲先生履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发行 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 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 诺。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二)赵键先生履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三)张新光先生履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5,24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2%,实际可上市 流通的股份数量 32,94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5%。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赵键 17,174,100 17,174,100 17,174,100 因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所 持股份的 75% 2 白宝鲲 16,411,000 16,411,000 4,102,750 即 12,308,250 股将作为高管 锁定股 3 张新光 7,429,500 7,429,500 7,429,500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 行-中信建投立高食品 1 4 4,022,671 4,022,671 4,022,67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 行-中信建投立高食品 2 5 211,329 211,329 211,329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45,248,600 45,248,600 32,940,350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31,234,000 77.50% 32,940,,350 98,293,650 58.05% 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2,308,250 12,308,250 7.27% 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 127,000,000 75.00% 41,014,600 85,985,400 50.78%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234,000 2.50% 4,234,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106,000 22.50% 32,940,350 71,046,350 41.95% 三、总股本 169,340,000 100.00% 169,340,000 100.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白宝鲲先生因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卖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其解除 限售 16,411,000 股,其中 75%即 12,308,250 股将作为高管锁定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