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听取了公司 对相关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审阅,现对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过程 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