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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高食品:关于部分股东的公司股份减持完毕暨继续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继续减持的提示公告

    公司股东张新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
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股东张新光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7,42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
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6%)。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新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张新光            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68.34-71.01      229,500    0.136%
            交易
    3、股东张新光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2.95           4.3873                720            4.2518
其中:无限售条
                            742.95             4.3873            720                 4.2518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新光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张新光先生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减持意向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新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7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意向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张新光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772%。
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股东将按减
持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减持数量。
    5、减持期间:自本提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减持价格及金额: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8、张新光先生本次减持意向不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和相关承诺。
    张新光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1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
持意向。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意向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
    2、本次减持意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本次减持意向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张新光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