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
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
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
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6
号)同意注册,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266,66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4.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85.4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2.10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5009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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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7,659.6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659.6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6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
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连同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广东开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余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额
广东开平农
江门志特年
江门志特新材 村商业银行
产铝合金模
料科技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 80020000016214961 2.26
板 90 万平方
司 司翠山湖科
米项目
技支行
中国建设银
江西志特新材
行股份有限 36050185115000001 补充流动资
料股份有限公 0.50
公司广昌支 075 金
司
行
合计 2.76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上述账户余额均为银行存款结息。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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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1 年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652.1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659.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659.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
已变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截止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止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和超募资 承诺投资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目(含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金投向 总额 =(2)/(1) 大变化
部分
变更)
承诺投资项
目
补充流动资
否 32,000.00 32,000.00 32,007.58 32,007.58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江门志特年
产铝合金模
否 5,652.10 5,652.10 5,652.10 5,652.10 100.00% 已完结 7,886.43 是 否
板 90 万平方
米项目
承诺投资项
— 37,652.10 37,652.10 37,659.68 37,659.68 — — — — —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向
不适用
合计 — 37,652.10 37,652.10 37,659.68 37,659.68 — — 7,886.43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 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资项目先期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及置换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52.1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88.97 万元,共计人民币 6,241.07 万元。
情况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
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492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652.10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88.97 万元。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6,241.07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志特新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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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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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蒋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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