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 79,8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132,600 万元(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
016)。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火车站支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
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甘肃志特”)向兰州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与甘肃志特的少数股东甘肃
鑫赫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火车站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鑫赫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
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
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3,487.90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